在昆明,人去世后需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相关事宜:

昆明人去世流程
一、开具死亡证明
正常死亡:
在医院去世的,由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在家因病去世的,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依据死者生前患疾病及其病史材料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非正常死亡: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二、注销户口
申报时限: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应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村(居)委会向死亡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申报材料:
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
死亡证明材料之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户主、户内其他成员、亲属、抚养人或村(居)居委会等)携带申报材料到死亡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受理人员即时审核申请材料。
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是否注销户口的决定。
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收回死亡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并在其居民户口簿死亡人员页加盖户口注销章,注明死亡时间、原因。
三、遗体处理与火化
联系火化:
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昆明西郊殡仪馆或其他有资质的殡仪馆联系火化。
登记逝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逝者户口所在地。
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逝者关系等。
预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
接运遗体:
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遗体火化:
遗体运送到殡仪馆后,进行遗体整容、告别仪式。
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领取骨灰。
四、骨灰安放
安放方式:家属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骨灰寄存、骨灰堂、骨灰墙、骨灰亭、骨灰廊、骨灰深葬、骨灰林、骨灰墓等安放方式。
安放手续: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