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在此次修订中,将“绿色生态”作为了一项核心导向,旨在解决传统殡葬方式中占用土地、破坏环境的问题。新《条例》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置于立法目的之首,并通过多项制度设计予以保障。首先,条例明确区分殡葬服务的基础项目与非基础项目。基础项目以国家清单形式确定,包括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等,并允许地方政府结合实际适当增加。
这些方式有利于减少土地硬化,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一方面,《条例》将生态安葬、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纳入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范围,对实行生态安葬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适当补贴,从而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另一方面,《条例》要求用于骨灰格位安葬的骨灰堂不收取或者适当收取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为丧属提供了长期稳定、负担轻的骨灰安放方案。这些举措从制度层面保障并强化了节地生态安葬的公益属性、惠民属性,增强群众对生态安葬的认同感、接受度。此外,《条例》对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用地保障作出明确规定,如要求公墓应当划定一定区域实行生态安葬和骨灰格位安葬。这些措施有助于增强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供给能力,提升安葬服务的可及性,推动节地生态安葬从理念倡导逐步转化为普遍实践。”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郭林说。
近年来,我国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各地陆续出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将其纳入惠民殡葬的保障范围,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条例》坚持文明节俭、绿色生态导向。明确将生态安葬及政府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纳入基础项目,倡导使用绿色环保丧葬用品,鼓励骨灰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并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适当补贴。针对网络祭祀商业化、丧事大操大办等问题,《条例》要求,网络祭扫平台遵守法规、加强信息保护、杜绝诱导消费,并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
《条例》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直面以往因缺乏支持而导致的“生态安葬接受度低、设施利用率不足”的困境。“通过提供正面的制度供给与激励,旨在打破传统路径依赖,推动公众选择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认同的转变,将绿色生态从政府倡导的目标转化为社会与公众广泛参与的共同行动,从而为化解殡葬活动与资源环境之间的深层矛盾提供了法治路径。”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解志勇说。新《条例》通过法律手段,将殡葬活动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挂钩。它不仅是对安葬形式的规范,更是一次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文明变革。










